阿吏夫海洋

DOLLHOUSE(十四)

小驴屹耳

原创/无差/普通级

特殊题材警告:主要角色ooc(成年人格暂时性丧失)


需要说明一下了,在我写的多个故事里都出现了中央公园。原来是耳朵一直在潜意识里将安全屋设在了曼哈顿上东区麦迪逊大道和公园大道之间的某个位置。因为Grace的关系,宅总应该是对古根海姆美术馆情有独钟。当年的土豪宅总,置业选择在这里是很合适的。至于这样一个高调的位置怎么保障“安全”,耳朵也不知道。Fanfic存在的意义,就是允许如此这般的自我放纵。

 

这一篇中的几个细节,可以关联到此前写的物理细节系列中的第四、第五和第八篇(物理细节章节索引:戳这里);另外,子非鱼翻译的Worth A Thousand Words,也可作为相关背景。

 

***

 

Chapter XIV


进入九月中旬,便到了一年中Shaw最喜欢的季节。她喜欢辽阔高远的蓝天,而若在晴朗的日子里坐在中央公园奥纳西斯水库旁的长椅上,便可以目睹宁静的水面将这种辽阔高远翻为两倍,在一个过于逼仄的城市里营造出海阔天空。

 

她旋开矿泉水瓶的盖子,递给与她并肩坐着的Sam,似问非问地说:“我都不知道你最喜欢什么季节呢,Root。”

 

Sam接过水瓶,小口小口地喝着,眼睛盯着湖心倒映的一朵云彩出神。

 

不光是季节而已,她对Root的偏好所知甚少,仅限于一些最基本的信息。她们很少谈论这样的日常话题。有些喜好是一望而知的:相对寡淡的饮食,数字,电脑,AI,以及跟AI相关的形而上学。还有一些爱好,相处得久了也摸了个大概:读什么类型的书,用什么牌子的洗发水和护肤品,室内装饰的色系和风格。Root其实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人,除了喜欢买一堆从来不穿的衣服之外,她对物质的要求很平凡。尘世生活,温饱即可,她全部的注意力都在另一个层面上。

 

Shaw曾猜想她的童年家境并不好,尽管成年后有一身本事,日进斗金对她来讲不过就是敲敲键盘就可以通关的游戏,但自幼朴素的生活习惯始终保持。可这也只是Shaw的猜测而已,她们并不曾真正聊到过各自的童年。Shaw觉得自己是无所谓童年的,她好像打记事起就是现在这幅样子,爱吃,爱打,对什么事情都满不在乎。在遇到Root之前,Sameen Shaw的全部生命里只发生过两件事给过她情绪上的震荡:父亲的车祸和Cole的牺牲。相较于Shaw,Root的情绪感受固然丰富强烈得多,但她太会隐藏自己。对于两人相识之前的岁月,Root甚至比Shaw更守护得严,几乎不曾透露丝毫消息。一个给自己取名为“根”的女人,没有人知道她的根源在哪里。

 

望着瓦蓝瓦蓝的水面发呆的Sam,尽管此刻就坐在自己身边,却又像遥远得隔了好几个世界。Shaw试图搜索自己的记忆,毕竟在旁人看来,Root和Shaw亲密无间,简直可以被误认作同居的情侣。而实情也确乎如此,两个人之间的理解和默契程度,要比绝大多数厮守终生的伴侣更高。如此亲密的两个人,不可能没有分享过关于私人生活的任何信息。Shaw此刻急需一些线索,让她能些微探入Sam封闭的世界。

 

那场踢腿风波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安全屋里的生活渐趋平静、稳定,形成常规。Sam除了每天醒来时就会说“Sameen”之外,语言和词汇的进步微乎其微。但她的整体状态比心衰昏迷之前大有改观,很多生活细节她自己就能应付,不需要Shaw时时刻刻贴身照料。这种与Sam的实际心智年龄远不相符的独立,倒是像极了Root。仅仅回来两分钟的Root,似乎让Sam一下子就懂事了许多,以至于Shaw时时会有一种错觉:Sam无非就是不说话的Root。只是有一件事,让Shaw意识到Sam的心智与婴儿无异。一天早上Sam自己用卫生间,突然在里面哇哇地哭起来,Shaw赶紧过去看,发现原来是生理期的流血吓着了她。接下来的几天Shaw都相当辛苦,Sam非常害怕血。至少在这一点上,Sam跟Root是完全不同的。

 

然而这是Finch和John不了解的细节。在两个男人的眼里,Sam或许在某些方面还存在障碍,但绝不再是一个事事需要依赖别人的婴儿。Finch开始喜欢带Sam出门,公园里的散步遛狗已经不能令他满足。他会让Shaw把Sam打扮得更成熟、更精致一点,配合着自己低调奢华的西装三件套,一起去逛博物馆。这也是匪夷所思的一件事:连生理期出血都应付不来的Sam,居然可以挽着Finch的胳膊在古根海姆里逛上一整天,不吃,不喝,不哭,不闹,竟然好似很享受。那一天Shaw跟在两个人后面慢悠悠地走走停停,听着Finch对这个那个指指点点,听得她昏昏欲睡。对Sameen Shaw而言,在博物馆里杀时间的体力消耗程度,远甚于在健身房里打一天沙袋,她走得腿都快要断了。这场奇妙的经历令她有些不可理喻地嫉妒Harold Finch。他与Root之间,有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能理解的世界,Sameen Shaw到底还是进不去。

 

一定是小时候的芭蕾舞训练激发了Root的艺术细胞,即便她远不如Finch博学多识、品味高雅,但Root对这些玄妙的东西有天然的领悟能力,是Shaw无论怎么补课都无法企及的。

 

芭蕾。她想起来了。Root不是没有跟她聊起过小时候。芭蕾课,那是小Sam Groves朴素生活中唯一的奢侈。母亲看到了她的天分,节衣缩食送她去上芭蕾学校。聊起这样一件事的机缘,是她们共同经历的一场枪战。Shaw讥笑Root的动作过于花哨:“这是射击,不是跳舞,胡桃夹子小姐!”

 

Root这个人,可以说她聪明狡黠,换种说法也可叫做不知好歹,Shaw的讥讽,她总能理解偏,把明明是贬义的措辞,朝着相反的方向带。“你是说我的姿势如舞蹈般优美吗,Sweetie?看来我小时候上那两年芭蕾学校不是白费功夫。”

 

然而话题稍微继续下去,Root的调笑就全收敛了。“芭蕾……我没有坚持下来,两年后便放弃了,很让她失望……”她因自己辜负了母亲而难过落泪。Shaw觉得Root这样想是毫无道理的事,但Root想问题的方式原本就跟她自己差很远,她也不好妄下评判。好在Root哭得快收得也快,马上又擦干眼泪冲着Shaw笑。“但是……现在的我无疑是在更尽情地施展才华,所以,也算对得起妈妈吧。”

 

还不止于芭蕾。与芭蕾相关的,汉娜。她们在芭蕾课上认识,成为朋友。

 

与汉娜相关的,苹果,核桃派,德州嘉年华。炸冰激凌。

 

Shaw兴奋了。关于Root的过往,她并非一无所知。

 

她记起就在Root装上人工耳蜗后不久,不懂得爱惜自己,折腾出一场中耳炎来,连续数日发骇人的高烧。生病时的Root跟所有正常女孩儿没有分别,任性撒娇,烧还没退干净就吵着说要吃炸冰激凌,被Shaw坚决阻止了。“等你病好了,我们一起去,”她当时这样把Root敷衍过去。但现在看来那更像是在敷衍自己。

 

装上人工耳蜗后的Root,生活变得极端忙碌和紧张。她或许压根儿忘了这件事,再没有对Shaw提起。Shaw也乐得如此。那个时候,这样的场景对她而言也只是偶尔的念想,当不得真。

 

Shaw不是没有奢望过“Maybe someday”。那场看不见的战争终于止息,不再有死亡的威胁如影随形,机器不再时时刻刻要求Root倾注身体和心智的能量,自己也不再需要分分秒秒紧绷神经,提防着可能从任何一个黑暗角落突袭而来的危险。两个人,很单纯地,就是最普通的女孩子,做最无聊的事打发时光,结伴去吃炸冰激凌。

 

那一天来了,Root却不在她身边。

 

至少,她可以对Sam实践这个诺言。

 

“要不要吃炸冰激凌,Sam?”

 

Sam听到声音扭过头来看着她,手中的矿泉水瓶差不多已经空了。

 

Shaw感到一阵心酸。她知道Sam并没有那么渴,只是因为自己递给她一瓶水,她就拿着喝了,没有人提醒她停,她就一直喝。

 

就是这样一个脑子完全空白的人,两天前在古根海姆,安静地听Finch对沿途的每件作品评头论足。刚刚经历了一场劫难的身体远未康复,但她走了一整天也没有表现出丝毫不耐烦。或者,那也不过就如同她喝这瓶水,没有人叫她停,她就一直做下去。

 

一根筋,跟Root一样。

 

不,不是这样。Sam不是完全不懂自己的需要。她只是认定了值得信赖的人。就像Root把全部存在交付给The Machine,Sam全然地信赖Sameen,信赖Uncle Harry。那是个赴汤蹈火都不带眨眼的傻瓜,何况只是喝一瓶水,走一天路。

 

在共同的使命之外,Root绝少对自己有任何要求。她说出口的请求,无非只是炸冰激凌这样的小事。

 

她轻轻掰开Sam攥着水瓶的手指,把空瓶塞回了自己的背包,拉着Sam从长椅上站了起来。“我们走,Sameen带Sam去吃炸冰激凌。”

 

T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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